1. 前言
总部计划(Headquarters Programme) 旨在鼓励企业机构在新加坡设立总部,管辖其在本区域及全球的业务及营运。来自全球任何国家地区,各行各业的企业机构,不论大小,均有申请资格。本计划希望在新加坡营造一个“总部生态环境”,为新加坡商业活动的深度和广度,生气和活力做出贡献。新加坡经济发展局(简称经发局)将根据个别机构在新加坡的总部投资规模给予适当的优惠奖励。
2. 申请资格
本计划适用于所有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。该公司须以新加坡为其区域性或全球性业务提 供行政支援、相关的总部服务和咨询服务。有意申请的公司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a) 申请公司应在其行业内有一席之地,享有一定的声誉,并且具有相当规模的资金、资 产、雇员及市场占有率;
b) 申请公司应是其主营业务的高层决策中心,并对这些营业务有明确的管理权;
c) 申请公司须在新加坡从事相当规模的总部性质的业务,内容可包括:
• 战略性业务规划与发展
• 综合行政管理
• 营销管理、策划及品牌管理
• 知识产权管理
• 企业培训及人事管理
• 新技术/新产品的研发及测试
• 共享服务
• 经济或投资研究与分析
• 技术支援服务
• 采购及分销
• 企业财务咨询服务
d) 申请公司的总部运作所聘用的员工应常驻新加坡,包括管理人员、专业人士、技术人员和其他提供支援服务的人员。
3. 总部计划的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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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) |
区域总部计划:获核准的海外增量收入可获3+2年的15%税率优惠。若申请公司在优惠期首3年内符合所有基本条件的话,核准收入可获额外2年的15% 税务优待。
申请公司必须在优惠期限结束之前符合并保持以下所有的最低要求:
• 在第1年的年末,已缴资本至少达20万新元,在第3年的年末,缴足资本则 至少达50万新元;
• 在第1年的年末,对新加坡以外的至少3个国家/地区的公司机构提供至少3 种总部性质的业务服务。这些公司机构包括集团内的任何分公司;姐妹公 司、子公司、合资公司、代表公司和特许经营公司;
• 在整个优惠其间,聘用至少75%的熟练员工,熟练员工指具备NTC2证书资 格以上的员工;
• 截至第3年的年末,增聘至少10名常驻新加坡的专业人士,专业人士指最低 限度持有专业文凭;
• 截至第3年的年末,该公司最高层的5名行政人员,每人平均收入至少达到
10万新元;
• 截至第3年的年末,该公司在新加坡的年总业务开支须增加2百万元*,总业 务开支指的是扣除海外的外包成本、原材料、零部件、包装、海外的版税 和专业费用等的总营运成本;
• 在首3年里头、该公司的总业务开支增长额累计达3百万新元**。
* 第3年一第0年的数额
** (第3年+第2年+第1年)—3X (第0年)的数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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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 |
国际总部计划: 本计划适用于所有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。 那些有信心超过区 域总部计划所规定的上述标准的公司, 可与经发局进一步洽谈更优惠的减税 配套。 |
4. 申请程序
a) 区域总部计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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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将被迅速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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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将填妥的表格,以书面及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寄交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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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(Singapor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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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tn: Headquarters Services — RHQ Award Applica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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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 North Bridge Roa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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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8-00 Raffles City Tower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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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ngapore 1791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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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(65) 6832 68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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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(65) 6832 65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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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 国际总部计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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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请洽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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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(Singapor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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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tn: Headquarters Services —IHQ Award Applica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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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 North Bridge Roa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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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8-00 Raffles City Tower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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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ngapore 1791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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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(65) 6832 68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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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(65) 6832 65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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